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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子致 5000余亩农田歉收,造假农科站职工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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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蔬君:说到底湖南的刘开宏还是被河南漯河的刘大强所害。如果刘大强供应的是真真的”两糯一号”高粱种子,或许就没有这个事情了。但是法律是无情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刘开宏售卖假冒的”两糯一号”高粱种子造成巨大的损失,必须也只能是他来承担法律责任。只是刘大强供应的高粱种子质量比较差,害了刘开宏,但是因为刘大强销售给刘开宏的方式不是假冒厂家的包装销售,算是躲过一劫。种业人赚钱需谨慎哦,真是小道消息害死人,酒肉朋友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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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



▲▶二审刑事裁定书


庭审现场

  □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赵海洋陈靖/文图

  ”种子不好,丰收难保。种子不纯,坑死活人”,好种子是丰收的重要保障,一旦种植了假冒伪劣种子,就会造成很大损失。在驻马店市就发生了一起假种子案件,导致5000多亩高粱减产甚至绝收,直接损失400余万元。近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决定,以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被告人刘开宏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

  1 种业公司遭遇劣质”两糯一号”

  2014年下半年,河南驻研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驻研种业公司)法人代表吴德科遭遇到了一件堵心的事儿,由他本人亲自联系的”圣梁”牌”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种植后,经专家鉴定,竟然是伪劣种子,导致公司直接损失达300余万元。

  2002年10月成立的驻研种业公司是驻马店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控股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吴德科购买的假冒伪劣两系杂交糯高粱品种”两糯一号”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新品种,该品种被农业部列为全国酿酒高粱的国家标准品种,被五粮液、茅台等大型酒厂列为定点专用品种。该品种高粱种子耐寒耐涝,投资少,效益高,收购价比玉米高。

  2014年5月,吴德科从息县丰达种植专业合作社代购”两糯一号”高粱代表人李艳辉的手中购进4110袋(每袋450克)共计1849.5公斤的”圣梁”牌”两糯一号”高粱种子。同年6月,吴德科组织人员将这批”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种植在4110亩土地上。这4110亩地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有1000多亩,汝南县三门闸乡有800多亩,汝南县板店乡有560多亩,张楼乡有200多亩,罗店乡有2200多亩。这些土地都是驻研种业公司用近300万元从农户手中转租的流转土地。

  吴德科满怀希望,盘算着高粱丰收后就能给公司带来不错的经济效益。但让吴德科没想到的是,”两糯一号”高粱种子播下地一个月后,田间表现出出苗率低、高低不齐和混杂严重的现象,有的地块甚至缺苗断垄。面对这种意外状况,驻研种业公司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将其中几乎不出苗的1800亩改种为大豆,另一方面派员到驻马店市种子管理站申请田间鉴定,调查种子是否有问题。经驻马店市农业局专家组现场察看、鉴定和室内检验,被调查地块植株异常株率达到52.3%,与包装袋标注的种子纯度相差较大,由此认定驻研种业所购买的”圣梁”牌”两糯一号”高粱种子为伪劣种子,平均亩产仅为77.93公斤。

  经驻马店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因使用劣质”两糯一号”高粱种造成驻研种业经济损失为300余万元。

  ”我购买每袋种子的价格为55元,总价值226050元。虽然没有购买发票,但我有高粱订单回购协议和给息县丰达种植专业合作社代表人李艳辉的打款单据。”2014年11月2日,吴德科在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风分局报案时说。

  2″田专家”被坑损失130余万元

  当吴德科满怀怨气赶到息县丰达种植专业合作社找到李艳辉时,没想到李艳辉也正在为”两糯一号”假种子的事闹心。

  不到30岁的李艳辉常年为乡亲们销售优良种子,在当地小有名气,被乡亲们称为”田专家”。2013年,头脑灵活的李艳辉看到”两糯一号”高粱前景广阔,率先在老家息县东岳镇试种了”两糯一号”高粱,当年产量高达500公斤左右,在当地引起轰动。同年11月份,有个名叫刘开宏的湖南常德人在信阳市收购高粱时听说了李艳辉,便主动登门拜访,俩人就此认识。

  刘开宏向李艳辉吹嘘自己跟生产”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的湖南省圣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丰农业科技公司)有特殊供种关系,李艳辉信以为真,在没有亲自到湖南考察刘开宏是否有经销种子资质的情况下,于2014年4月与刘开宏签订了”高粱种植回购协议”,并保证高粱种子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按照协议,李艳辉从刘开宏处购买”两糯一号”高粱种子5600包,每包450克,每包45元。种子托运到息县后,李艳辉根据吴德科的代购请求,按每斤1.7元的回收价格,双方签订了”高粱种植回购协议”,并将4110包”两糯一号”高粱种子按每包55元的价格卖给了驻研种业有限公司。李艳辉留下1600包自用。

  为了抓住商机,李艳辉联合朋友先后在信阳市明港镇承包300亩农田,在驻马店市确山县承包五三农场1300亩,并将1600包高粱种子全部种植到了这1600亩土地上。

  2014年6月下旬,李艳辉在田间巡视时,发现自己种植的”两糯一号”高粱种子有1300亩长势高低不齐,与农作物杂交品种具有的一致性不符,他误认为田间有了虫害,就组织人力喷洒了由驻研种业公司提供的百草枯等农药,没想到喷洒后高粱秧苗开始缺苗断垄,苗呈畸形,生长缓慢直至死苗。就在这个骨眼上,吴德科找上门来,李艳辉才明白是种子质量出了问题。

  2014年9月29日,经驻马店市”两糯一号”高粱田间鉴定专家组鉴定和驻马店市农业局种子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李艳辉田间的”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系劣种子。同年12月26日,经确山县价格中心鉴定,李艳辉的1600亩高粱每亩减产311.9公斤,共减产405470公斤,减产价值为130余万元。

  3  造假”李鬼”竟是农科站职工

  伪劣种子让驻研种业和李艳辉损失惨重,两家折价共造成经济损失高达440余万元。愤怒的吴德科和李艳辉到驻马店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和驻马店市公安局举报提供假种子的刘开宏。

  2014年10月份,驻马店市公安机关对远在湖南的刘开宏进行网上追逃。7天后,刘开宏被所在辖区的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草坪派出所抓获。同年11月5日,刘开宏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被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驿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提前介入,向公安机关发出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提请公安机关查清涉案”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的来源,并核查嫌疑人销售伪劣种子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原来,今年56岁的刘开宏,系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农科站在职职工。作为一名农科站的职工,刘开宏知道经销种子需要办理由农业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可他销售水稻和高粱种子10多年始终没有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

  2013年4月20日,刘开宏经人介绍和周口的刘大强认识。后来,刘开宏到刘大强所在的周口考察高粱种子市场,得知刘大强不仅在漯河市有播种基地,还和湖南宁远县的圣丰农业科技公司有过制种”两糯一号”高粱种子合作关系。

  第二年,刘开宏看到”两糯一号”高粱种子非常热销,就想起了圣丰农业科技公司和刘大强合作制种的事。于是,他打起了”两糯一号”高粱种子的歪主意。

  2014年4月10日,刘开宏再次赶到周口市与刘大强口头约定,由刘大强向刘开宏提供约1万斤”两糯一号”高粱,同时刘开宏还向刘大强索要了2014新款”两糯一号”高粱袋装种子的包装袋。回去后,刘开宏按照这两个包装设计,在家乡草坪镇一家电脑公司仿造了”两糯一号”450克的高粱种子包装袋模板,并印制2万个假冒包装袋。

  没有多久,刘大强根据双方的口头约定,通过物流卖给刘开宏8000斤”两糯一号”高粱。刘开宏立即组织人员将其装进自己印制的假冒包装袋内,同时购买了封包机、封口机和打码机等设备进行包装,然后再按照每袋45元的价格批发给同样没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息县丰达种植专业合作社李艳辉,李艳辉再以每袋55元的差价卖给驻研种业。

  ”刘开宏本人是我们镇农科站的职工,我们都不相信他会经营假种子,而且他还到我们乡下宣传说他卖的种子收获后均有贵州茅台酒厂负责回购。”为刘开宏印制包装袋的毛二交代说。

  湖南省圣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孙碧江向办案人员介绍:”公司从没有销售给信阳的李艳辉种子,因为每次销售给客户袋装种子都要有发货清单。湖南的刘开宏2012年、2013年在公司买过袋装种子,但是2014年刘开宏没有在公司买过任何东西,包括任何规格含量的袋装种子。”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圣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圣梁”牌”两糯一号”的种子和包装袋从成立以来每年都要改变一下包装袋的内容。

  ”我们国家对种子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种子经营者经营种子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照,方可从事经营种子。被告人刘开宏从事经销分装包装种子,未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触犯了法律。”该案的公诉人陈靖说。

  4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犯罪分子获刑10年

  2015年4月2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以刘开宏涉嫌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向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开宏违反种子经营管理法律,在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非正当途径购买不合格的高粱种子,并用仿制正规种子厂家生产、销售的种子包装袋私自进行包装,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予以销售,种植后造成减产,致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案发后,刘开宏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其虽对遭受经济损失的数额提出异议,但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一审法院遂以其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刘开宏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开宏犯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上诉一案,并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决定。(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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